查看原文
其他

@尾款人,“双十一”那些你不知道的事

铜川检察 2022-06-19

双十一

“定金”or“订金”?







近期,各大电商的“双十一”预售已经启动,

有不少小伙伴们已经进入了

“付定金”“付尾款”的环节,

俗话说“定金一时爽,尾款想撞墙”

在享受“狂欢”的同时,

大家都知道“定金”和“订金”的区别吗?




定金

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: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: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
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: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



订金





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。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,而非法律概念。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,不具有担保的功能。


一般情况下,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,在交易成功时,订金充当货款,在交易失败时,订金应全额返还,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,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。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情况,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。


订金作为预付款,它不具备定金性质,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,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‰以内,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,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。



铜检君提醒:“定金”和“订金”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法律后果却完全不同,在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,要注意,订金能退,定金不能退哦。

END

来源: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

编辑:宁江雯

往期精彩:(点击即可阅读)

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推进会

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心系群众办实事 农副产品交易忙

王益检察:开展平安王益建设宣传活动


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|新浪微博|抖音号扫码关注带你了解更多检察资讯

点分享

点收藏

点点赞

点在看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